现在,自行车像潮水一样,遍及世界各地,进入家家户户,但自行车的发明过程却非常曲折。很少有人知道,发明自行车的是德国的一个看林人,名叫德莱斯。法国人西夫拉克在一个下雨天,在街头散步时被经过的四轮马车溅了一身泥,这一溅使他突发奇想:四轮马车这么宽,应当把马车顺着切掉一半,四个车轮变成前后两个车轮……于是,1791年第一架代步的“木马轮”小车诞生了。这辆小车有前后两个木质的车轮,中间连着横梁,上面安了一条板凳,像一个玩具。刚刚出现的新东西肯定不是那么完善。这辆“木马轮”既没有传动链条,又无转向装置,自然需要改进。德莱斯原是一个看林人,每天都要从一片林子走到另一片林子,多年走路的辛苦,激起了他想发明一种交通工具的欲望。他想:如果人能坐在轮子上,那不就走得更快了吗!就这样,德莱斯开始设计和制造自行车。他用两个木轮、一个鞍座、一个安在前轮上起控制作用的车把,制成了一辆轮车。人坐在车上,用双脚蹬地驱动木轮运动。就这样,世界上第一辆自行车问世了。1817年,德莱斯第一次骑自行车旅游,一路上受尽人们的讥笑,他决心用事实来回答这种讥笑。一次比赛,他骑车4小时通过的距离,马拉车却用了15个小时。尽管如此,仍然没有一家厂商愿意生产、出售这种自行车。德莱斯还发明了绞肉机、打字机等,都能减轻劳动强度。现在铁路工人在铁轨上利用人力推进的小车,也是德莱斯发明的,所以称它为“德莱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