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3日,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挂上“真维斯楼”的匾额,在清华学生和网友中掀起极大的波澜。24日上午,清华大学新闻中心表示,为建筑物命名是通行做法,第四教学楼名字也将保留。记者24日上午在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官网上发现,14个院所、实验室和楼宇等筹款项目也给出了“冠名费”,金额共计7.5亿余元。也有网友对“真维斯楼”表示理解,认为无可厚非。网友“潘欣”认为企业赞助学校而取得冠名权很正常,“邵逸夫捐赠的楼遍布各大高校,凭什么不允许真维斯也捐资盖楼呢?个人和企业都是品牌,应等同视之。如果不允许有真维斯楼,那同理也不该有邵逸夫楼”。事件引发网友讨论,还有不少网友进行恶搞盖楼。有网友杜撰了一段记者对清华大学某院长的采访内容,称该院长这样解释“真维斯楼”:“确切含义并不是企业的名称,而是‘真理维护者居于斯楼’的意思。”之后网友纷纷跟帖调侃。“BarD八爪木小川”戏言:“自从四教改称真维斯楼之后,各大国际国内品牌将纷纷入驻清华园,一教改称美邦楼,二教改称森马楼,大礼堂改称同仁堂……再后来,录取通知书上那句话该要改成:清华欧莱雅,你值得拥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