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5日,内蒙古高院宣布,备受社会关注的“呼格吉勒图案”再审结果,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。内蒙古高院副院长当面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道歉,并启动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程序。1996年4月9日,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。61天后,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,并立即执行。2005年,该案真凶赵志红落网,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。但直到2014年,在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报道推动下,呼格吉勒图案才进人了再审程序。呼格吉勒图改判无罪后,他的父母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,并最终得到国家赔偿金共计205万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