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学家茅于轼陪一位外国朋友去首都机场,打了辆出租车,等到从机场回来,他发现司机做了小小的手脚,没按往返计费,而是按“单程”的标准来计价,多算了60元钱。这时候有三种方法可以选择:一是向主管部门告发这个司机,那么他不但收不到这笔车费,还将被处罚;二是自认倒霉,算了;三是指出其错误,按应付的价钱付费。外国朋友建议用第一种办法,茅于轼选择了第三种,他说,这是一种有原则的宽容,我不会以怨报怨,也不会以德报怨,而是以直报怨。如我仅还以德,那么他将不知悔改,实际上是在纵容他;我若还以怨,斤斤计较,则影响了双方的效率与效益;我指出他的错误,然后公平地对待他,则是最直截了当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