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志忠习惯从死亡时刻倒推自己的人生,“我死之前要做什么做什么”。然而,顺着人生轨迹,他的“生死之事”也能窥探出个大概。1985年,37岁的蔡志忠名列“台湾十大杰出青年”,正是春风得意之时。就在这一年,他做了一件出人意料之事——留下遗书,只是因为他笃定地认为“一个人并不是理所当然可以活到七八十岁的,应该为死亡早做准备”。早在一年前,蔡志忠关掉了他一手创立的龙卡通公司,“当时每个月可以赚25到30万(台币)”。同是1984年,台湾《皇冠》杂志成立30周年,蔡志忠应邀写了一篇文章,表露了他的心迹:过去十年,我赚了1000多万(台币),非常希望用这1000万换来年轻10年。当然这办不到,但从现在开始我可以做到。从此之后,我可以不再用十年、一年、一月、一天去赚取1000万。因为这是亏本生意,你不可能在死之前对神说:神啊,我给你1000万,你让我多活一天。“要把生命自己享用,不切割任何时间去换钱”,蔡志忠这样解释当年的举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