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5年2月4日发布《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》,对公众上网账号名称进行规范,明确机构或个人在微博、论坛、贴吧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账号应一律遵循“后台实名、前台自愿”的原则。该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。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,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,用户账号数量巨大,账号乱象日益突出。有的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;有的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;有的冒用他人身份,侵害个人合法权益;有的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;有的假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发布虚假信息;有的名称和头像包含淫秽色情内容;有的在简介中传播暴恐、聚赌、涉毒等违法信息;有的违背社会公德,宣扬低俗文化;有的公然分裂国家,破坏民族团结;有的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。这“十大乱象”污染网络生态,侵害公众利益,已成社会公害,整治行动已迫在眉睫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将包罗万象的网络生活纳入法律规范范畴,是大势所趋,人心所向。网络虽然有其虚拟性、自由性,但任何自由都有边界,这个边界最广为接受的尺度就是法律。网络世界如果没有法律来加以规范,就没有秩序可言,人们的权利和自由最终也不会有任何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