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志忠的故事,总会从那个小村庄讲起。台湾彰化县花坛乡三家村,一个约百来户的中型村落,民风淳朴,古风犹存。蔡志忠所属的蔡氏家族,在台湾已经繁衍生息三百多年。1948年2月2日,蔡志忠来到人世。父母没有希望蔡志忠在人生的舞台扮演多伟大的角色,只求他能够无灾无事地长大。蔡志忠的家庭并不算富裕——但在村里还算是小康之家——父亲在公家单位工作,是花坛乡公所“乡民代表会”的秘书,每个月有一笔固定收入;另外还有块九分大的旱田,可以种点甘薯、花生,补充食物的不足。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台湾农村,对乡民而言,读书只是个识字工具,学而优则仕的途径并不如子承父业来得实际。“我们村庄里每个小孩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,铁匠的孩子帮父亲打铁,3岁的姐姐背着一个1岁的,牵了一个2岁的,这样的场景也不稀奇”。然而令蔡志忠惶恐的是,“我爸爸是乡公所职员,我不可能从小立志当乡公所职员,这是当不了的。”“什么都不会”的蔡志忠还是发现了自己喜欢画画,四岁半立志要画电影招牌。这一决定缘于他去彰化镇,曾路过专门绘制电影看板的师傅家,当时的绘画场景看得他“失神忘魂”。相比于大哥家的小孩“要当大总统,要做神气的警察”,这是他“能想到的最高理想了”。当然,这一志向在他9岁时发生了改变,1957年漫画开始在台湾流行,蔡志忠立志要做一名职业漫画家。这一志向伴随着他此后的一生,“我很爱画,我很会画,只要不遏制我,我就会画一辈子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