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3日,《2014年中国都市青少年发展报告》在上海师范大学正式发布,报告抽样对象为工作生活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10个都市的14-35周岁青少年。《报告》指出,在校青少年中,受教育程度越高,诚信观水平越低,具体表现为:对诚信原则的认同强度、诚信的契约意识、对“因利失信”的反感强度均随受教育程度的上升而下降。在职青年的诚信观水平又低于在校青少年,呈现出逆向发展态势。对于“诚信是我做人的原则”这一观点,68.6%的初中在校生表示“很同意”,而高中生、中职生、高职生的这一比例下降了约10%。本科生与研究生较之于初中生下降幅度为17%、16.6%。诚信的法律意识随受教育程度的上升而下降,72.9%的初中生对“一旦签订合同,就要遵照执行”表示“很同意”,而高中生的这一比例下降了7.4%,本科生、研究生较之于初中生竟然下降了20%以上。对于“诚信是我做人的原则”,表示“很同意”与“比较同意”的分别占57.5%、37.2%;对于“商家能诚信盈利”,表示“很同意”与“比较同意”的比例合计仅为62.0%;对于“讲诚信的人反而会吃亏”,表示“很同意”与“比较同意”的合计占48.9%。